21部门发文力挺处方外流 促中医药贸易

发布日期:2019-09-30 来源:未知 浏览量:
  • 21部门发文力挺处方外流 促中医药贸易

      9月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等21部委联合发布《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下称“行动纲要”)。这份行动纲要主要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10项重大工程,其中就业界关心的“互联网+医疗健康”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战略性部署。
     
      处方外流新部署
     
      《行动纲要》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
     
      《行动纲要》要求并强调,各地要积极发展“互联网+药品流通”。要求建立药品流通企业、医疗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平台,在药品流通中推广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简化流通层次,优化流通网络,提高供求信息对称度和透明度。
     
      值得注意的是,《行动纲要》要求建立互联网诊疗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渠道,支持在线开具处方药品的第三方配送。加快医药电商发展向患者提供“网订(药)店取”“网订(药)店送”等服务,而这次处方外流对接推动是商务部负责牵头,业界对此也多了一些遐想。
     
      记者从米内网发布的《2019年度中国医药市场发展蓝皮书》上看到,2018年中国实体药店和网上药店销售规模达6106亿元,同比增长10.1%。其中网上药店销售规模为905亿元,同比增长59.9%,网上药店销售占比达到14.8%,而五年前,这一比重仅为1.9%。
     
      2018年网上药店药品市场的销售额为99亿元,同比增长41.3%。医药电商在从“单一网售药品服务”的模式转型为“以药品销售服务为基础,延伸诊疗、健康管理等系列增值服务,构建药品流通服务的产业生态和‘医+药’融合”的模式,阿里、京东等构建“B2C、O2O、B2B”等药品流通服务的产业生态,1药网、七乐康、健客等积极拓展互联网医院,提高诊疗服务以加强客户粘度。处方外流将出现放量的大趋势。
     
      据悉,《行动纲要》还提出支持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互联网医院,规范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提高优质医疗服务的可及度,积极发展互联网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服务,推动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以高水平医院为核心,加快建立远程医疗网络和平台,提高面向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的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病理的覆盖度,完善相关付费机制。依托“互联网+”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以改善就医体验为中心,应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优化医院服务流程,全面实现分时段预约诊疗、区域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中医药贸易插上互联网翅膀
     
      《行动纲要》还特别提到,要支持中医药贸易合作。
     
      具体来说,就是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服务贸易机构,巩固中医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等传统服务贸易优势,发展“互联网+中医药贸易”。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租赁、联合投资等方式,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构建中医药跨国营销网络,建设中医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和经济联盟。通过多双边经贸谈判和合作机制,积极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产品贸易的发展。
     
      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医药作为传承千年的“岐黄之术”,已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了一批中医药海外中心,20多部中药国际标准陆续制定。9月29日,带领团队发现了青蒿素,拯救了数百万疟疾患者生命的屠呦呦获得共和国勋章,可以看出国家力挺中医药。
     
      海关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中药贸易总额57.68亿美元,同比增长10.99%。其中,出口额为39.09亿美元,同比增长7.39%;进口额为18.59亿美元,同比增长19.38%。《行动纲要》将为促进中医药出口和进口双增长注入新动力。
     
      此外,《行动纲要》要求提升中医药疾病诊疗和康复能力。围绕提升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诊疗能力,组织开展中药方剂挖掘,集中优势力量实施中医药防治技术开发、新药研发、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支持中医科研机构、中医医疗机构和企业合作转化中医药研究成果,加快中医健康管理产品和中医诊疗设备商用化。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 数据库、保护名录、保护制度。支持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康复科室发展,发展和应用现代化的中医康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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