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打造荆楚道地中药材品牌

发布日期:2019-07-27 来源:未知 浏览量:
  • 助力打造荆楚道地中药材品牌


    7月26日上午,《湖北省中医药条例》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为我省中医药事业规范有序发展再添助力。其中,提升道地中药材品质,打造荆楚中药材品牌,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湖北的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中药材资源丰富,已查明中医药资源种类3974种,居全国第五,素有“华中药库”之称。近几年,我省中药材种植面积不断扩大,一批优势中药材品种也已形成,但“中药资源大省”距离“中药资源强省”尚有一段距离,目前产业发展存在一些问题,如中药材质量不稳定,产业标准化程度不高,中药材市场体系不完善等,缺乏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九州通集团湖北金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智斌说:“中药产业技术水平还是比较低,创新不够,缺乏顶层设计和区域规划。中药饮片行业准入门槛比较低,掺杂使假、增重染色,冒充等时有发生。”

    今年6月1号,新版《湖北省中药材质量标准》《湖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出版发行。新版《标准》全面提升了质量控制标准,也为《条例》提供了技术参考。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院长姜红说:“标准是衡量产品质量的一个很重要的技术依据,标准科学了,肯定可以反作用于我们产业质量的提升。”

    为加强中药材品质把控,《湖北省中医药条例》规定了中药材种植、中药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炮制中药材应遵循的规范。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付正中说:“鼓励市场主体采用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种植养殖中药材的规定。根据国家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梳理有关中药材种植养殖过程中的禁止性行为。”

     

     

    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药材流通体系建设,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规范中药材包装、运输、仓储、出入库等活动。药品生产企业和中药材经营者应当建立中药材质量验收和来源去向追溯制度,中药材经营者应如实标明中药材产地。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药物研究院院长黄志军说:“条例的出台加重了中医药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对规范我们中医药生产、流通,对产品的质量提高起了促进作用,能够规范企业,促进壮大发展。”

    《湖北省中医药条例》还对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中医药产业促进、中医药服务、保障与监管等方面做出规定,《条例》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2002年1月18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发展中医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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