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严禁养老机构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

发布日期:2019-05-29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日前,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明确要求严禁养老机构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品服务、严禁向入住老年人非法集资。

    四部门:严禁养老机构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

    2017年民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启动实施了为期四年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通知明确了今年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其中要求结合“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等专项工作开展综合检查整治。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纳入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内容,严禁养老机构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品服务或为其他经营主体推销活动提供支持。

    同时,要督促养老机构向入住老年人经常开展“保健”知识宣传,增强其对“保健”产品虚假宣传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引导其理性消费,鼓励养老机构和入住老年人投诉举报反映“保健”产品虚假宣传及非法集资问题线索,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置。严禁养老机构向入住老年人非法集资。

    此外,专项行动实施两年,支持和督促养老机构整治服务隐患36万处。通知明确,到2019年底,全面清除养老机构已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在此基础上实现60%养老机构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逾期不改正的养老机构,应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要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依法取缔、关停、撤并。

    四部门:严禁养老机构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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