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营药商抱团取暖 打造医药流通联盟

发布日期:2019-06-19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慧聪制药工业网】被誉为“医药流通联合舰队”的浙江社区医药服务共同体近日宣布,将努力打造出一个紧密型联锁经营的“非产权医药新流通模式”,致力于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让消费者买到实惠、放心的药品,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等“新医改”政策的实施。

    浙江社区医药服务共同体是由上海汇药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起成立,浙江省内医药企业自愿加盟,在约定范围内开展相关事务性活动的协调性组织。自去年11月成立并运营以来,目前共有14家医药经营企业成为共同体会员,这些企业销售规模总计近百亿元。

    在1月26日召开的浙江社区医药服务共同体2010年度战略发布会上,这一医药流通联盟组织与杭州银行、浙江华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引入“药商贷”和第三方医药物流平台。“‘药商贷’是银行推出的新产品,可确保药品供应企业的流动资金周转。”共同体首届轮值主席、浙江海王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宋建华说。

    身为共同体首批区域会员的台州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海平说,他们药品采购的模式分两类:统一采购模式,即由共同体成员参股成立一个新商业公司,面向生产企业统一采购或采用包括“药商贷”等银信产品在内的支付工具;传统采购模式,即在共同体与生产企业签订总销售合同的基础上,各会员单位单独采购或支付。

    汇药通公司总经理吴涤生说,不管是哪一种采购模式,都会极大地节省企业的流通成本,仓储与采购费用减少了,采购力量与采购资金也集中了,它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药价降低。共同体通过信息化管理,还可以帮助企业全程了解药品流向,使药品从源头与终端都有迹可循,保障了药品的渠道安全,便于监管。因此,共同体将可以帮助消费者买到更多实惠药与放心药。

    今年以来,国家新医改的基础性政策--基本药物制度正在各试点省份渐次推开。浙江省正巩固和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计划年底前在不少于60%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共同体会员遍布浙江省11个市,拥有覆盖从三甲医院到乡村卫生室的药品流通网络,有助于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一位共同体会员说。

    随着浙江、江苏等地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开标,长三角地区的医药新流通改革正迈向深水区。除浙江外,江苏省也于前不久成立了社区医药服务共同体。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院长邵蓉说,浙苏两省的社区医药服务共同体都正在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医药流通改革,“共同体”这种药品流通新模式,将在未来医药商业主流营销市场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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